一、项目名称:庆祝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主题灯光秀动画制作项目
二、项目单位:宝安区市容环境综合管理服务中心
三、项目概况:详见项目招标需求书
1、项目地点:宝安区
2、项目总投资30万元,本次发包30万元。
3、发包类别:服务采购
四、报名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所有证明文件需加盖公章,无法响应招标要求的视为弃标,不得重复投标。
五、报名资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
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企业所提供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六、定选方式:
评审小组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得分排名前3名的,作为推荐采购单位的候选供应商。采购领导小组采用集体议事法在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中标供应商。
七、有意参与报名的企业请在截止报名时间:2020年6月11日下午18时前将报名资料交到海关大厦20楼。
八、定选时间:2020年6月12日下午2时15分。
九、定选地点:宝安区新安街道新安三路28号海关大厦20楼会议室。
十、投标材料: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携带以下材料参加报价会(详见附件,相关资料加盖公章密封装袋,并在外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迟到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一律拒收。
1、公司营业执照。
2、法人资格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报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承诺书。
4、投标文件(含报价表、服务方案和相关证明文件等一式五份)。
宝安区市容环境综合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27787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