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又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区统筹部署,精准对照《东西部扶贫协作成效评价指标》考核标准,逐项落实好就业扶贫劳务协作工作任务,确保按期高质完成国家、省、市考核目标,现将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并接受有意向的项目承包方报名。

  一、项目名称

  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开展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跟踪服务项目

  二、服务期限

  2020年6月—2021年1月

  三、采购内容

  (一)对宝安区扶贫系统在册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开展跟踪服务工作(约7000人)提供每人至少4次以上跟踪服务,每季度至少1次,临近考核前增加1次全面的跟踪服务工作,动态掌握就业情况。具体包括:

  1.电话访问及上门走访相结合。深入了解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职的企业地址、食宿、社保、合同签订等情况;了解企业基本信息;了解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户籍、联系方式、薪酬待遇、食宿、困难等信息。对社保正常缴交但无法联系到企业及个人的异常人员(约2000人),必要时开展上门走访工作,填写并收集人员情况表,进一步核实和完善帮扶对象及所在企业信息,掌握就业情况及稳定性,并做好信息完善及备注。

  2.建立跟踪服务动态台账。针对电话访问及上门走访的信息,根据掌握的就业状态,对跟踪服务人员按就业情况进行分类,按照街道对企业及人员名单进行分类,同时整理无法联系或异常情况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统计表。

  3.协助推荐就业。针对非本人意愿失业且愿意继续留深就业或刚来深就业,并对工作“不挑不拣”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及时提供就业指导与岗位推荐。不定期收集企业招聘信息,为失业人员、新来深人员及意向来深人员做好岗位储备,随时为有需要就业的人员提供就业机会。

  (二)举办慰问等相关主题活动。为了让来宝安务工的贫困劳动力更有归属感,进一步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关怀重视,举办中秋节慰问建档立卡贫困务工人员活动,对特别困难或新增来宝安就业等贫困务工人员开展慰问活动,预计慰问人员约500人。

  (三)安排专职工作人员。需选派大专以上学历、有责任心、工作耐心细致的工作人员驻点区、街道就业扶贫部门专职开展日常工作,原则上每个单位1名(共11名),可视工作量对人员进行合理调配。

  (四)协助区街道两级部门开展其他就业扶贫相关工作。

  (五)需对整个项目进行总结分析,做好台账、资料留存,协助整理并形成考核资料。

  四、评审方法和定标方法

  按照《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关于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深宝人[2019]39号)确定1家项目承包方。

  五、采购要求

  (一)合同履行期间,要安排专业团队全程跟进;

  (二)接受区街道两级就业扶贫负责部门的工作安排、考核;

  (三)能够完成扶贫考核目标。

  六、资质要求

  承包服务商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宝安区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人力资源机构、行业协会;

  (二)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专职人员;

  (三)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七、报名方式

  项目承包方根据采购需求编制工作方案送至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荔园路与永和路交汇处宝安人才园912或发送至邮箱:bajyfw@baoan.gov.cn

  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5月28日12时

  八、采购预算

  总计不超过85万元

  九、付款方式

  分两笔支付,合同签订项目启动后,支付总金额的50%,项目结束后,验收合格后支付其余尾款。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鑫

  联系电话:27666163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荔园路与永和路交汇处宝安人才园912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