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报送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的通知》(附件1)的相关要求,为加快引导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行业技术创新,提升绿色发展水平,根据大气治理、污水治理、环境监测仪器、固废处理等环保装备制造行业规范条件,现组织开展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规范公告企业年度信息采集

  请已进入规范公告名单的企业(广东新环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污水治理装备企业)、深圳市绿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在线环境监测仪器制造)、中兴仪器(深圳)有限公司(在线环境监测仪器制造))开展自查工作,于5月10日将已公告规范企业年度信息采集表(格式见附件2-5)一式肆份(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光盘(含可编辑word或wps版本及盖公章扫描件)报送我局资源综合利用和电力处(市民中心C区3116室)。已列入公告的企业还需按照规范条件要求将企业年度信息采集表盖章电子版同步发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定邮箱(hbc@miit.gov.cn)。

  二、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

  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提出公告申请,如实填报规范条件申请书等材料(详见附件2-5)。申报单位应是在深圳市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注册的独立法人,且装备生产需在深圳市范围内。

  请申报单位于2021年5月9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肆份(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光盘(含可编辑word或wps版本及盖公章扫描件)报送我局资源综合利用和电力处(市民中心C区3116室)。申报单位对报送文件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我局初步审核后视情况进行专家评审和现场考察。

  特此通知。

  附件:1.工信部《关于报送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的通知》

  2.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

  3.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

  4.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

  5.环保装备制造业(固废处理装备)规范条件

  (联系人:倪彬,电话:88102077、18681530188)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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