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和省有关工作部署及要求,为进一步推动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工作,运用市场机制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经研究,我厅拟在广州市、深圳市、佛山市范围内公开遴选3-5个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追溯衔接试点项目承担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内容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追溯衔接试点项目

  二、实施时间

  2021年7月-2022年6月

  三、实施内容

  (一)根据各单位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并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产地准出及市场准入追溯衔接方案及制度;

  (二)市场管理人员及参与试点的档口经营人员每天应用“粤农合格小程序”对入场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查验、记录、传递《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等溯源信息;

  (三)汇集产地、流通、销售各环节溯源信息,对接现有追溯管理系统;

  (四)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追溯应用宣讲、宣传、展示;

  (五)组织试点主体进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追溯应用培训;

  (六)收集、统计、分析试点主体《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查验、记录、传递情况;

  (七)试点结束后于2022年7月31日前报送项目实施等结论性报告。

  四、绩效目标

  试点单位建立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追溯衔接方案,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查验、记录、传递制度,完善各环节主体追溯信息。试点单位经营主体开展日常收购查(验)证、销售示(开)证、产品带证(码)等管理,实现一码追溯产地、流通、销售等全链条追溯信息,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追溯衔接新模式。

  五、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较完善的组织管理制度,运作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信用记录。

  (二)具有一定的信息化基础,且场所内有一定数量规模的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产品交易具有代表性。

  六、项目资金额度

  本项目申报省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20万元。项目承担单位需自行测算项目需求金额,在申报书中提供资金测算过程及测算依据。最终资金补助金额以我单位测算核实为准。项目预算金额测算是否详细、合理将纳入评审标准。

  七、申报程序

  各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申报书,并于2021年7月9日17:30前将申报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报送至广东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报送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35号2号办公楼1111房。

  联系人:黄婉薇,联系电话:020-37289982;

      陈  锴,联系电话:020-37236548。

  项目咨询联系人:叶锦佩,联系电话:020-37288226。

  附件: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追溯衔接试点项目申报书(模板)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6月28日

  相关附件: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追溯衔接试点项目申报书(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