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坪山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保经营稳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坪府规〔2020〕1号),我局现组织开展坪山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保经营稳发展专项资助第三批申报工作,本次申报仅针对湖北省延期返深员工,每人1000元资助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三批资助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17日。

  二、第三批资助申报方式

  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多页的需加盖骑缝章,扫描成一份后将PDF版与从疫情高发区返回深圳员工情况表(详见附件3)的EXCEL版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lishiwen@szpsq.gov.cn,同时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邮寄至: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333号区委区政府531室,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755-89364853。

  三、第三批资助条件及所需资料

  详见附件申报指南和申报表。

  附件:1.坪山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保经营稳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坪府规〔2020〕1号)

  2.深圳市坪山区2020年度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保经营稳发展专项资助申报指南(第三批资助)

  3.从疫情高发区返回深圳员工情况表

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