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我单位拟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2021年宝安区“德语口语”培训及德语沙龙项目(项目编号BAZXZXZC2020-0096 )欢迎贵公司就以下采购内容进行响应。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BAZXZXZC2020-0096

  二、项目名称

  2021年宝安区“德语口语”培训及德语沙龙

  三、项目经费预算

  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区社区教育2020年工作方案》(深宝素质办[2020]4号)的要求,宝安区2020 年社区教育类培训项目及补贴标准,小语种(含德语)培训补贴不超过100元/学时/人,本项目预算为23.6万元。

  四、项目采购需求

  1、活动时间:2021年1月-2021年10月;

  2、培训学时要求:总学时不少于75学时;

  3、参加人员:宝安区市民(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人员优先);

  4、场所要求:须安排在宝安区内举办,场地尽可能选择交通便利、易于到达;

  5、承办单位根据工作要求,提交具体的工作方案(包括培训方式、师资简介(含2名以上外教)、场地安排、经费计划、教学大纲、考核要求等);

  6、德语口语培训结业人数不得少于40人(培训人员在培训中不得随意更换);

  7、德语沙龙活动要求学员需有德语基础,全年组织开展6次德语沙龙活动,每场次参与人数不少于20人,场次时间不少于1.5小时。

  五、拟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六、中标单位数量

  本次项目拟选择1家投标单位。

  七、中标结果公示说明

  中标结果将在我中心公示3天,公示结束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再单独通知,但可接受查询。

  八、投标人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资料扫描件);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九、投标人须知

  1、投标文件一式 3 份,需编制目录及页码,提供的所有文件需加盖公章,需密封并在密封口加盖骑缝章;

  2、根据要求,提交具体的工作方案,包括活动主题、师资名单及简介(师资至少含1名外籍教师)、场地安排、安保措施、经费使用明细等,活动实际开展中只能使用师资名单内师资,不得使用名单外师资;

  3、谈判文件需包括工作方案及报价清单,逐项响应采购需求;

  4、按宝安区职业训练中心(城市学院)投标文件编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格式见附件);

  5、其他:投标方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

  十、采购方案

  详见附件。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11月6日18:00时。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新安二路122号职业训练中心(城市学院)204室。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婷婷 29995227,13723781810

  附件:1、自行采购需求方案

     2、2021年宝安区“德语口语”培训及德语沙龙评分标准

     3、宝安区职业训练中心(城市学院)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深圳市宝安区职业训练中心(城市学院)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