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文化产业园区及企业:

  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操作规程》(深宝文规[2019]1号,见附件1)《宝安区关于促进影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操作规程》(深宝文发[2019]63号,见附件2),现就开展2020年第一批宝安区文化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文化产业园区入驻企业、影视企业房租补贴(补贴时间:2019年1月至12月);

  2、优质文化企业成长奖励

  (1)专指2018-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突破5000万元至10亿元的文化企业成长奖励;

  (2)企业统计年报的行业代码需符合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的文化产业行业代码;

  3、文化产业、影视产业资金配套项目资助

  (1)2018年4月18日后获得文化产业资金资助项目;

  (2)2019年9月5日后获得影视产业资金资助项目;

  4、创意设计重大活动奖励(2019年第十二届工业设计节)。

  二、申报条件

  请申报单位认真研读《宝安区关于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操作规程》《宝安区关于促进影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操作规程》,依其规定申报。

  三、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根据操作规程要求并按申报项目类别填写申请书(详见附件3、4、5、6),于3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产业科(宝安体育馆西区310室),申请书电子文档发送至bawtly-cyfzkxbh@baoan.gov.cn。

  附件:

  1.《宝安区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操作规程》

  2.《宝安区关于促进影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操作规程》

  3.《文化产业园区入驻企业、影视企业房租补贴申请书》

  4.《优质文化企业成长奖励申请书》

  5.《文化产业、影视产业资金配套奖励(资助)申请书》

  6.《创意设计重大活动资助申请书》

  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2月25日

  (联系人:徐宝华、韩俊德,电话:29647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