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各企业:
根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能源局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附件1),结合我区实际,现就申报2020年国家补贴光伏发电项目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2020年并网或承诺2020年并网的普通光伏电站项目或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申报2020年光伏发电平价上网的项目、2019年国家公布的广东省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和竞价上网项目,不得申报。其中,普通光伏电站项目是指装机容量6兆瓦及以上的项目,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是指就地开发、就近利用且单点并网装机容量小于6兆瓦的户用光伏以外的各类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已完成项目备案;
(二)承诺2020年并网或已于2020年度并网;
(三)具备接入和消纳条件;
(四)落实项目土地(场地)建设条件。利用地面建设的光伏项目,须签订租用协议,并取得县级(含)以上政府(部门)的支持,且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不得涉及生态红线等限制开发的区域和国家规定其他不允许建设的范围;利用建筑物建设的光伏项目,其所用建筑物须为自有(提供房屋产权证)或签订租用协议。
三、申报材料
(一)项目备案文件;
(二)项目计划(申报)投产时间,或电网企业出具的并网证明(于2020年度已并网项目提供);
(三)项目申报上网电价;
(四)电网接入系统报告的批复文件(集中式光伏电站提供);
(五)项目单位对项目采用技术标准、履行环境保护和安全质量管理等情况的说明和承诺;
(六)土地(场地)落实情况支持性文件:
利用地面建设的项目,请提供以下材料:
1.落实土地使用权的证明文件;
2.县级(含)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支撑性文件(附拐点坐标),包括土地类型、综合服务保障体系落实情况及配套支持政策;
3.土地产权所有人及管理权、使用权单位出具的利用土地建设光伏项目的支持意见及治理要求。
依托建筑物建设的项目,请提供以下材料:
1.落实场地使用权的证明文件;
2.场地产权所有人及管理权、使用权单位出具的利用场地建设光伏项目的支持意见及治理要求。
以上材料模板及装订要求详见附件2。
四、申报程序
请各企业于5月6日下午6点前将符合要求的项目及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报送至龙华区供电局:
民治、龙华和大浪街道申报材料报送至龙华供电局龙华营业厅;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钟小姐;电话:81751664;邮箱zhongqiqin@sz.csg.cn;
福城、观湖和观澜街道申报材料报送至龙华供电局观澜营业厅;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席小姐;电话:88937623,邮箱:xixuezheng@sz.csg.cn。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能源局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2.广东省能源局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3.国家能源局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4月23日
(联系人:覃艳丽;联系方式:23338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