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勘察设计协会、监理工程师协会、造价工程师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市〔2017〕101号)有关要求,推动深圳市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我局拟在深圳市选择部分企业开展全过程咨询试点,现请各协会组织会员企业申报深圳市第一批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圳市勘察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等企业具有相应专业甲级资质,具有大型工程项目工程咨询服务业绩,可申请为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请申请企业填写《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试点企业申请表》(附件1),并附近三年全过程工程咨询代表性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申请企业请于4月10日前将申报资料(含电子版)报送各相关协会。请各协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筛选,提出推荐意见,于4月17日前汇总报主管部门(填写附件2)。
三、市住房建设局将择优确定试点企业。已列入住房城乡建设部或者广东省住建厅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无需再次申报,自动成为我市试点企业。
附件:1.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试点企业申请表
2.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推荐表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