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龙岗区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创新培养模式,扩大培养规模,根据《深圳市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9〕11号)相关规定,定于2019年12月20日起启动龙岗区2019年企业新型学徒培养计划备案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培养方向及目标

  龙岗区2019年度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方向以电子信息制造行业为主,兼顾其他先进制造行业。培养总名额2500人,职业(工种)目录详见附件1。

  二、企业申报条件

  申请参与企业新型学徒培养计划的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龙岗区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正常经营且未被纳入失信企业名单。

  (三)重视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建立了较完善的职工培训制度。

  (四)具备与学徒培养目标相对应的企业导师、培训场地和实训设备。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时间: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25日下午17:00截止(不含节假日)。

  (二)申报地点:深圳市龙岗区清林中路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6楼605室。

  (三)申报材料

  1.深圳市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企业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四)结果公布:申报结果将于2019年12月27日前在龙岗政府在线上公布,查询网址:http://www.lg.gov.cn/

  四、学徒备案

  (一)备案时间:列入企业新型学徒培养计划的企业应当在评审结果公布之日起2个月内进行备案。

  (二)备案材料:企业需向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提交以下学徒培训备案材料:

  1.学徒培养方案;

  2.企业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

  3.学徒花名册;

  4.企业与学徒签订的培养协议。

  (三)备案结果:龙岗区人力资源局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根据需要组织专家到企业实地核查评估。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不符合条件的提出整改意见。

  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当于20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并重新提交备案材料。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将组织第二次核查评估,合格的予以备案,不合格的不予备案。

  咨询电话:28372359;联系人:于凌、刘丹。

  附件:1.龙岗区2019年度企业新型学徒培养的职业(工种)目录

  2.深圳市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企业申报表

  3.企业新型学徒制备案申请表

  4.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学徒名册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