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零售企业: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促进消费增长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规〔2020〕8号),鼓励绿色消费,支持消费者购买更节能的家电和智能产品,我局将于8月份在全市启动“绿色和智能消费”购置补贴工作。现开展实施企业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23日17:00止(以递交完整的书面材料为准)。
二、申报方式
申报企业应当以书面形式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绿色和智能消费”购置补贴覆盖范围
1.大家电必须为二级以上能效等级。具体如下:
A.电视机(限4K、8K)须符合《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2010);
B.空调须符合《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9);
C.空气净化器须符合《空气净化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6893-2018);
D.冰箱须符合《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2021.2-2015);
E.洗衣机须符合《电动洗衣机能效水效限定值及等级》(GB/12021.4-2013);
F.家用燃气热水器须符合《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665-2015);
G.家用电热水器须符合《储水式电热水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19-2008);
H.燃气灶具须符合《家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720-2014);
I.抽油烟机须符合《吸油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39-2013)空调须符合《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9);
J.家用电磁灶须符合《家用电磁灶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6-2014);
K.电饭锅须符合《电饭锅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2021.6-2017);
L.电压力锅须符合《电压力锅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QB/T 4268-2011);
M.微波炉须符合《家用和类似用途微波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49-2017);
N.净水机须符合《反渗透净水机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GB/34914-2017)或《家用和类似用途饮用水处理装置》(GB/T30307-2013 )等;
2.智能产品具体包括:5G手机、平板电脑、电脑、智能手表、消费级无人机、家用机器人及早教机器人等。
(二)对零售商的要求
1.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和纳税的零售企业,且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2.2020年度6月30日前已经纳入“四上”统计的零售企业及其在深圳市经营的分支机构(实体门店);
3.2019年度家电和3C智能产品零售额不低于5000万元;
4.为消费者提供不低于政府补贴标准的优惠折扣。
5.企业在深圳市实际经营线下门店数不少于2家。
6.同意按照本次补贴活动要求投入相应的设备、人员、优惠让利及宣传等资源,严格落实明确标注商品是否符合补贴要求,并向消费入市介绍所售商品对本政策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不得变相侵吞补贴等要求。
7.支持“云闪付”APP收银。
四、申报材料
1.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企业申请表(附件1);
3.商品信息表(附件2);
4.企业信用报告(登录“广东信用网”打印);
5.银联商务特约商户活动信息登记表(附件3);
以上材料1-4均按A4大小提交壹份纸质版,沿左侧装订并加盖公章,邮寄或现场递交至深圳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收件信息:深圳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李昕泉, 13590115105,深圳市福田保税区市花路T8旅游创意园 501),请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1043800801@qq.com)。资料5请发送至银联网络公司对应客户经理或发送至yrli@chinaums.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申报工作委托深圳市零售商业协会进行初审,不收取企业任何费用,不设企业数量限制,凡符合条件、且愿意遵守活动要求的企业,均可报名。我局会将审核合格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
特此通知。
附件:1.企业申请表
2.商品信息表
3.银联商务特约商户活动信息登记表
深圳市商务局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