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委《关于促进老年用品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消费〔2019〕292号),促进优质老年用品产品推广应用,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消费函〔2022〕124号)要求,现组织开展我市2022年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及范围

  (一)申报主体。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开展老年用品研发、生产和贸易型企事业单位均可自愿申报。

  (二)产品范围。老年服装服饰、日用辅助产品、养老照护产品、健康促进产品、适老化家居产品、适老环境改善产品等6大领域20个品类。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有所申报产品的自主品牌或品牌授权;    

  2.经营状况稳定,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近三年没有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3.无侵犯知识产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政策相关行为。

  (二)申报产品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属于附件1所列分类;

  2.在市场销售一年以上,具备一定的市场影响力,信誉良好,具有较高的用户认知度和满意度;

  3.在设计、材料、技术、功能等方面具有创新性,能满足老年人日常生活多样化场景需求;

  4.保证质量可靠和使用安全,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属于国家规定强制性市场准入要求范围的应获得相应准入资格。

  三、组织实施

  (一)申报材料要求。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根据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分类(附件1),编写《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申报书》(附件2)。申报材料用A4纸装订成册(盖章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可编辑版和盖章扫描版各一份)。

  (二)申报时限要求。请各申报主体单位于2022年7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我局优势产业处(市民中心C区3129室),逾期不予接收。

  特此通知。

  附件:1.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分类

  2.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申报书

  (联系人:余小姐,电话:88102021)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