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总部企业:

  根据《深圳市鼓励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深府规〔2017〕7号)有关规定,我委组织开展2020年度总部经济企业复查和奖励与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深圳市鼓励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深府规〔2017〕7号)规定条件,已向市发展改革部门提交申请,并经审核通过的企业。

  (未申请核定的企业请查看:http://fgw.sz.gov.cn/zwgk/qt/tzgg/content/post_4589305.html)

  二、申报方式

  采取全流程网上申报审核,无需现场提交纸质材料。具体请参见《2020年度深圳市总部经济企业复查和奖励与补助申报指南》(详见附件)。

  三、申报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6月25日。

  特此通知。

  附件:2020年度深圳市总部经济企业复查和奖励与补助申报指南

  总部政策咨询邮箱:cjf@fgw.sz.gov.cn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月6月4日

 

 

附件:

附件:2020年度深圳市总部经济企业复查和奖励与补助申报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