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关于强化城市科技教育特色,开展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的精神,我局将开展创新人才培养项目调研工作,现面向社会遴选“创新人才培养项目调研工作”专业机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主办单位

  深圳市教育局

  二、项目内容

  承办“创新人才培养项目调研工作”项目。

  三、申报条件

  (一)要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办公场所在深圳(或在深圳设有分支机构),运营满3年以上从事科技创新教育行业的专业机构。

  (二)有较强的专业团队和较高的敬业精神,曾有服务相关项目的成功案例,社会信誉度高。

  四、承办任务

  承办“创新人才培养项目调研工作”项目,要求通过文献研究、问卷调查、座谈会、个案跟进和形式多样的访谈等调研方法,充分了解国际国内中小学创新人才培养政策、路径和方法,调研我市创新人才培养项目及相关资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梳理,调研该领域国内外的主要做法和经验、存在的问题以及发展方向,并形成调研报告,结合我市实际提供政策建议,制定配套相关的政策及文件等,为我市创新人才培养工作提供可行性措施。

  五、经费预算

  “深圳市科技创新教育现状调研工作”项目经费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含税)。

  六、时间安排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深圳市教育局在局网站(http://szeb.sz.gov.cn/)发布项目通告。

  (二)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须按照项目需求,填报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于2020年11月27日16:00前发送电子邮件并邮寄纸质件(加盖单位公章)各1份至深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以邮戳和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请在信封或邮件处注明“创新人才培养项目调研工作”字样。

  (三)我局将采取综合评分法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方案进行评审,确定一家承办单位并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四)公示无异议后将与承办单位签署合作协议。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深圳市教育局C2085室。

  邮政编码:518026

  电子邮箱:jjc2020@sz.edu.cn

  电话:0755—88101512、88125662

  附件:创新人才培养项目调研工作项目申报书

  深圳市教育局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