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会服务机构: 

  根据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服务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决定2020年5月份至11月份开展南山区社会服务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对南山区民政部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服务机构和由南山区民政部门直接登记的共88家社会服务机构进行专项整治。(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工作步骤

  (一)2020年5月至6月,社会服务机构按规定开展自查自纠,各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社会服务机构专项整治自查自纠表》,对法人治理不健全、法规政策不执行、信息公开不规范、安全责任不到位等问题进行查摆,对存在问题的工作开展内部清理整顿。

  (二)2020年7月至9月,南山区民政局在社会服务机构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按不低于整治量6%的比例进行专业抽查审计;开展现场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当场指出,限期整改;及时查处信访投诉举报和违法违规案件。对问题涉及其他有关部门管理职能的,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三)依据社会服务机构法人治理等规范性文件,社会服务机构要出台服务标准、制定服务规则,履行服务承诺。

  三、工作要求

  (一)各社会服务组织应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指派专人负责专项整治工作,根据规定,保时保质地完成工作任务。

  (二)各社会服务组织应于5月25日前,邮寄或当面送达《社会服务机构专项整治自查自纠表》(附件2)。

  (三)对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社会服务组织须于2020年7月1日前整改完毕,如有疑问可向我局咨询。

  我局将对自查自纠的问题逐一抓好落实。按月将整治工作上报至市民政局,并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完成后,对其进行总结,将总结报至深圳市民政局,做好迎接广东省民政厅检查监督工作。

                                       南山区民政局

                                        2020年5月9日

  (联系人:杜晓馨,联系电话:86273686、17875514714)

  邮寄地址:南山区前海路1366号爱心大厦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