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罗湖区科技创新局2020年度财务综合服务项目
项目类型:服务类
采购方式:自行采购
定标方法:评审定标
服务期限:2020年1月至12月
预算金额:5万
一、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罗湖区科技创新局内部管理,强化2020年度财务管理,落实好上级部门要求的财务工作,保证相关工作顺利开展,拟通过在罗湖政府在线公开征集方式,采购专业机构提供财务综合服务,支持并协助我局落实决算(编报、公开、一致性检查)、内控管理、绩效评估、政府财务报告等相关工作。
二、项目服务需求
(一)提供财务综合服务,支持并协助我局落实决算(编报、公开、一致性检查)、内控管理、绩效评估、政府财务报告等相关工作。
(二)在服务期内提供财务综合服务工作,按照国家关于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提供专业性的服务。
(三)在服务期内,根据工作需要,如甲方要求,乙方须委派专业人员进入甲方指定场所工作;如甲方未要求乙方委派人员到甲方指定场所工作,乙方须提供多种形式的优质及时服务(包括电话指导、邮件服务以及上门服务),对甲方提出的需求在两小时内做出反应。
(四)乙方必须负保密和安全责任,确保安全文明工作。对服务期间出现的内容泄密、材料丢失等后果,需承担相应责任。
三、项目费用
项目总费用控制金额:5万元。
四、具体要求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3、未纳入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和罗湖区政府采购供应商黑名单。
4、本项目不允许挂靠和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六、报送材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及其他资质材料或证书。
2、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社保缴纳情况等证明材料。项目组成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社保缴纳情况等证明材料。
3、提供近三年所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开展过财务服务项目所签署的协议书或合同书。
4、投标人必须承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5、提供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6、提供项目报价。
7、所有资料要求原件复印盖章后提交纸质件和扫描件。(纸质材料请交到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罗湖商务中心大厦1717室,电子材料请交到lh_kcj@szlh.gov.cn,联系人:罗远,联系电话:22185579)
8、截止时间:2020年1月16日18时。
罗湖区科技创新局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