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企业:

  进一步优化我区物业行业营商环境,加强对我区重点企业的政策支持,现开展2019年福田物业行业重点名录申报工作,有关申报条件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工商、税务注册地在福田辖区的物业企业;

  2.2018年在福田区年度纳税达100万元(含)以上(以纳税证明为准);

  3.在福田区2018年度纳税超过50万元,但近两年年均纳税增长率达15%或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

  4.在福田辖区有5个以上的物业项目;

  5.自2018年1月1日至申报之日,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未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物业服务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6.自2018年1月1日至申报之日未因企业原因引发较大信访、群体性事件。

  申报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10月15日前,将申报表发送至电子邮js@szft.gov.cn。联系人:陈小姐,咨询电话:82918182

  、申报企业对报送的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我局将依法从严处理,并纳入诚信管理。

  特此通知

  附件:2019年福田物业行业重点名录申报统计表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9年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