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等文件精神,落实《2021年宝安区重点工作责任分工任务》工作,深入推进宝安区中小学生校外劳动教育,拓展我区中小学生校外劳动实践场所,充分发挥社会教育资源的育人作用,现广泛征集社会优秀劳动实践基地资源。认定一批符合条件的校外劳动实践基地,作为宝安区各中小学校的首选校外劳动实践基地。

   一、遴选基地类别

  原则上小学阶段校外劳动实践基地以深圳市市内为主;初中阶段校外劳动实践基地以广东省省内为主;高中阶段校外劳动实践基地可到省外。

  宝安区中小学生校外劳动实践基地类别包括:

  (一)农业劳动基地

  具备条件的旅游景区、实践教育基地和营地、农业产业园区、农场、林场等场所。通过参与种植、养殖、采摘、加工等农业劳动实践帮助学生树立勤俭、奋斗、创新、奉献的劳动观念和劳动精神,养成热爱劳动、崇尚劳动、尊重劳动者的劳动品质,培养其生存生活发展的基本劳动能力。

  (二)工业实践基地

  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厂矿、企业、科创园、劳模工作室、实践教育基地和营地等场所。通过参与产品制造、创新设计、岗位体验、智能制造等工业劳动实践,引导学生感悟时代精神和民族精神,如创新精神、诚信精神、协作精神、工匠精神、劳模精神、企业家精神等。

  (三)服务性劳动基地

  具备条件的城乡社区、福利院、医院、博物馆、科技馆、图书馆、社会机构、公共场所、实践教育基地和营地等场所。让学生利用知识、技能等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服务,在服务实践中,树立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技能、增强社会责任感。

  (四)科技教育基地

  具备条件的科创园、主题公园、科技馆、科研机构、实践教育基地和营地等场所,通过系列的科技劳动实践,帮助学生在动手实践中培养创新意识、劳动精神、合作能力,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竞争能力。

  (五)其他类型实践基地

  具备条件的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研究院校、主题公园、工业园区、创意街区、文创园、文化艺术馆、特色小镇、美术馆、文化宫、博物馆、艺术空间等场所。通过体力与脑力劳动提高学生的文化素养、创新精神、艺术素养、道德素养,促进学生的感性思维,提高学生的观察能力、动手能力、创造能力。

  二、基地遴选原则及标准

  (一)基本原则

  安全性原则校外劳动实践基地须按照“环境无隐患,活动有备案,管理有预案,服务须规范”等要求进行日常安全监督、管理与评价。基地的环境选择、设施建设、劳动项目设计和学生往返交通、生活安排等都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制度,落实安全责任。

  教育性原则入选基地要考虑基地课程内容的教育性,基地要有系统课程内容,配有必要的教育教学用具、器材。配备教师上课或内容讲解。课程设置合理,符合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符合基础教育原则,符合课程标准要求。

  普惠性原则入选基地要考虑普惠性原则,鼓励以公益为主,收费要符合国家标准,基地要考虑面向全体学生,价格应具有普惠性。

  科学性原则入选基地要考虑实践项目设置的科学性,包括内容、时间、项目操作难度等要科学合理,符合青少年儿童身心发展规律。

  (二)基本标准

  1.申报单位场地适合中小学生前往开展校外劳动实践,拥有可供学生集中学习、体验、休整的场地。

  2.申报单位有科学系统的校外劳动实践课程体系,适合中小学生进行校外劳动实践。

  3.申报单位能够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工作,对中小学生校外劳动实践实施优惠措施。

  4.申报单位管理制度健全,有一整套涵盖教学、行政、学生、安全管理的制度措施。对校外劳动实践各项活动有应急措施预案,配有专门的安保人员。

  5.申报单位要加强校外劳动实践专业服务人员队伍建设,有适合中小学生需要的专业讲解人员及授课人员。

  6.申报单位场地交通便利,安全性高,运行环境较好。附近3公里范围内有医院,具备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三证齐全,服务优质的定点餐馆。

  7.申报单位注重预算管理,将基地建设经费纳入年度预算,日常运转经费来源稳定。

  三、遴选基地方法及流程

  1.成立评审委员会

  组织成立宝安区校外劳动实践基地评审委员会,召开专家研讨会,邀请高校知名学者、科研机构、知名企业和示范基地负责人等参与研讨,统筹制定符合中央文件要求及宝安实际,具备较强可实施性的校外劳动实践基地遴选标准,有效筛选出一批具备优质校外劳动实践资源的基地,满足我区中小学开展各类校外劳动实践的综合性需求。

  2.基地申报与评审

  基地申报分邀请制申请制。邀请制是面向高校、科研院所、博物馆、事业单位、著名企业等单位,邀请其成为宝安中小学生校外劳动实践基地。申请制是面向符合条件的实践基地,按照自愿原则,参照申报条件,向宝安区教育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3.基地实地考核

  基地评审委员会对初审具备基本条件的申报单位进行实地测评,对不符合标准的取消遴选资格。根据资料审查和实地测评情况,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审,根据评价总分高低排序,确定首批宝安区中小学校外劳动实践基地。

  4.公示名录

  对宝安区中小学生校外劳动实践基地遴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由宝安区教育局发文公布,签署合作协议。

  5.基地授牌及下发通知

  召集入选名录的基地负责人参加培训会,听取专家讲解开展校外劳动实践的要点及校外劳动实践考核的各项要求,宣讲会结束后举行授牌仪式,统一对各基地进行授牌。

  认定符合条件的首批宝安区中小学生校外劳动实践基地,将面向全区中小学下发,学校根据名册内容,组织学生开展校外劳动实践,并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

  四、基地管理

  校外劳动实践基地授牌为期三年,期满将重新进行考核。挂牌公布为宝安区中小学生校外劳动实践基地的,除满足当地需求外,在其接待能力范围内,应积极主动接纳各学校组织的中小学生校外劳动实践团队。

  已认定挂牌的宝安区中小学生校外劳动实践基地,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核查确认后,予以摘牌退出处理:

  1.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

  2.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出现人员伤亡的;

  3.发生严重舆情等事件,在社会上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

  4.经第三方机构测评,学校、学生、家长等相关群体满意度极低的,宝安区教育主管部门接到投诉不断的;

  5.列入行业重点整治对象的;

  6.一年内没有接待校外劳动实践业务,或运行不正常、难以为继的。

  五、申报方式

  所有申报单位于2021年12月10日下午5:00前将申报资料【包括申报书(附件1)、基地自评材料(附件2)】采用电子资料方式发送到以下邮箱:jyjd@baoan.gov.cn,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 林老师,联系电话:18665329246、29751104)

  深圳市宝安区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教育基地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