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项目名称:宝龙新能源产业基地宝城路市政工程勘察
二、项目概况:宝城路位于龙岗宝龙科技城北侧,新能源产业基地西北角,在03-18-01-01宗地与03-18-01-03宗地之间,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起于宝龙二路,终点接新能源一路,全长181.791m,道路红线宽15m,设计速度为30km/h,双向两车道。
三、主要工作内容:工程测量、岩土工程详细勘察、补充详细勘察、地下管线探测、物探等,以及后续施工配合及结算配合。其中详勘文件须取得勘察文件审查合格书,具体工作内容以现场实际需要确定。
四、遴选控制价:6.98万元。
五、报价要求:本工程报价为下浮率填报,净下浮率的上下限为下浮5%-10%。
六、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二)需在龙岗区2019-2020年度龙岗区小型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勘察类岩土工程组或勘察类工程测量组名录中。
七、评审方法:综合评审(直接票决法)
八、合同结算原则:工程勘察(含补充勘察)、工程物探以及措施费等费用根据甲方或甲方授权单位确认的工作量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及成交承包商所报下浮率结算。
九、服务酬劳的支付:按甲方的要求完成相应勘察测量工作任务,成果经甲方认可后支付勘察测量工作对应工作费用的85%;剩余款项待本项目完成竣工结算后,按本合同最终审定价支付。
十、响应文件要求:
(一)本次公告时间从2020年12月9日—12月15日止,响应承包商应于12月15日18:00前将响应文件1正4副密封(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交到龙岗区中心城腾飞路创投大厦2203室(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本合同部,联系人:王阳,0755-28962950),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给报价人。
(二)响应文件包含承诺函、采购人要求提供的资料等,详见附件。
(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提交资审文件或资格审查合格响应承包商少于3家的,可继续进行采购活动,不另行通知。
十一、遴选结果公示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采购人将自行组织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工作,确定成交服务单位后将在龙岗区城投集团平台(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特别说明:
1.2项资格要求均满足,方为资格审查合格。资格不符合要求的承包商不能进入比选程序。
2.所有响应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确定为成交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采购人: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