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拟对2019年度宝安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情况后评估服务项目所需相关服务进行采购,现将采购需求进行公告,并接受有意向的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名称

  2019年度宝安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情况后评估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

  (一)服务内容。2019年度宝安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情况后评估服务单位要求提供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评估项目招标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

  2.评估项目招标文件是否设置不合理的排他性条件或排他性技术要求;

  3.评估项目招标人是否公平、公正处理投标人的质疑、异议;

  4.评估项目招标人是否引导投标人合理、有序竞价;

  5.评估项目过多投标人淘汰环节是否遵循择优或竞价原则;

  6.评估项目定标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

  7.评估项目中标人在所有递交文件的投标人中是否属于综合实力较强、信誉较好、价格合理的投标人;

  8.评估项目是否存在围标串标情况;

  9.评估项目招标过程中的其他异常情况;

  10.评估项目中标人在施工或服务现场的履约情况及安全生产情况。

  (二)服务标准。评估单位应当按照我局要求的深度,为本次标后评估整体情况出具1份总体评估报告,为每个评估项目单独出具1份项目评估报告;评估单位也应为我局起草2019年度标后评估报告提供必要的协助。

  三、采购预算

  (一)2019年度宝安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情况后评估服务项目服务费用在部门工作经费中列支,预算经费22万。

  (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情况后评估项目设置最高控制价,每完成每个项目后评估的费用不超过3800元/个,评估项目总数计划安排58个,最终结算以实际完成服务项目工程量进行结算。参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69号)第四十条之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增加采购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采购合同,补充采购合同的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但合同总金额不得超过原计划数额”,若结算总价超过22万元,则实际结算价为22万元。

  四、定标方法

  本项目定标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最高的为中标单位,确定最终中标供应商为1个,各要素比重权值如下:

2019年度宝安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情况后评估服务采购定标评分表

序号

评分要素

权值

评分标准

备注

1

价格

25%

价格分计算方法可分两种:

方法一:价格分=[1-(投标报价-最低价)/最低价]×价格权重×100

        当价格分<0时,取0。

方法二:价格分= [1-A×│1-投标报价/Z│] ×价格权重×100

        Z---即本次招标的最佳报价,即对所有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有效投标报价取算术平均值,并对算术平均值下浮10%作为本次招标最佳报价。

        A---价格调整系数,当投标报价低于本次招标最佳报价时,A=0.5;当投标报价高于本次招标最佳报价时,取A=1。

     当价格分<0时,取0;方法二仅适用于工程和服务类项目,且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投标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7家。当选用此方法不满足上述条件时,应选用方法一。

 

2

服务方案及深度

25%

考察内容:根据服务方案中的服务内容、总体评估框架、评估工作流程、评估工作深度、服务表现形式、附加服务项目等,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良得60%-79%,中得30%-59%,差得0-29%。

 

3

服务技术人员配备情况

10%

投标机构承诺投入本服务项目人员为投标人自有员工,且:

1、具备咨询工程师或招标师资格人数每增加1人得1分,可累计计分;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数每增加1人得1分,可累计计分;

3、投标人承诺投入资料员半常驻采购方,负责原始评估资料收集整理的,得2分;

本项目满分为10分。

 

4

业绩

30%

投标机构提供近三年与深圳市或区住建局签订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情况后评估合同的,或提供近三年与深圳市辖区内各类机关、组织、企业签订的政策评估或项目绩效评估服务合同的,每一项得10分;本项目满分为30分 。

 

5

服务响应程度

10%

按报价方案中服务响应程度评定优、良、中、差等级,分别得10分、8分、6分、4分。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及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投标人应派出不少于4名服务人员专职开展评估工作,服务人员原则上应同时具备5年从业经验,及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类中级职称;

  (三)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情况后评估的工作经验,在近3年内为深圳市辖区内住建系统提供过同类招标投标情况后评估服务,或在近3年内为深圳市辖区内各类机关、组织、企业提供过政策评估或项目绩效评估服务。投标人应提供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六、报名时间

  2020年9月22日至9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报名方式

  有意向的供应商按要求把相关证明文件和材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提交到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913室。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郭工

  联系电话:85901800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甲岸路17号913室

  九、特别提示

  供应商报价文件中需包含服务内容、价格及相关证明文件和材料等,报价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的需在报价文件中说明原因,如发现有内容不完整、出现明显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或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无合理理由的,将作为废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