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工机构:

  根据《宝安区社会工作人才扶持激励办法》(深宝民[2017]310号)文件精神,宝安区民政局现组织开展2019年下半年宝安区社会工作人才扶持补贴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已经获得2019年上半年社会工作人才扶持补贴资格的人员申报注意事项
  已经获得2019年上半年社会工作人才扶持补贴资格的人员(以宝安区民政局2019年11月25日公示的《宝安区2019年上半年社会工作人才扶持资金补贴发放名单》为准),且从2019年7月1日至今仍在宝安区从事社工服务的,无需重新提交申报材料,由所在各社工机构严格按照《宝安区2019年上半年社会工作人才扶持资金补贴发放名单》(附件1)核对本机构社工名单,并提交《宝安区2019年社会工作人才扶持补贴机构社工在职证明》(附件2)作为申报佐证材料。
  2019年上半年发放名单中的社工由于招投标、岗位调整等原因办理了辞职、离职、更换机构的,只要该社工从2019年7月1日至今一直在宝安区从事社工服务,不影响2019年下半年补贴申报,由其现所在新机构提交《宝安区2019年社会工作人才扶持补贴机构社工在职证明》(附件2),以及该社工的原机构离职证明、新机构劳动合同、社保等复印件(机构查验原件、盖章),同时该名社工的离职日期与下份劳动合同签署日期的时间间隔必须符合《宝安区社会工作人才扶持激励办法》的规定。
  二、申报2019年下半年社会工作人才扶持补贴的注意事项
  (一)申报社工人才扶持补贴
  宝安区社会工作人才扶持补贴的年限按年度计算。截至2018年12月31日符合《宝安区社会工作人才扶持激励办法》规定,且不在《宝安区2019年上半年社会工作人才扶持资金补贴发放名单》内,从2019年1月1日至今仍在宝安区从事社工服务的人员,可以申报2019年下半年社会工作人才扶持补贴。
  (二)申报创优奖励、继续教育、团队建设、关怀补助
  在2019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符合《宝安区社会工作人才扶持激励办法》中相应补贴规定的机构或个人,可以申报创优奖励、继续教育、团队建设、关怀补助等4项补贴。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请各机构高度重视,及时将通知转发到本机构所有在宝安区开展社工服务的社工岗位、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工项目(已报备项目,如人员有调整的需重新报备),并负责组织符合规定的申报条件的社工积极申报。申报表格详见附件。
  2、请各申请人仔细阅读通知附件里面的申请表格填写说明,因申请人自己填写错误或未按填写说明填写申请信息而导致无法申报、发放相关补贴的全部后果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3、请各社工机构汇总本机构和社工的申报材料,并按要求完成机构初审工作,纸质版汇总表须加盖机构公章。
  4、全部申报材料纸质版必须于2020年4月23日中午12点前递交到宝安区社会工作者协会,协会地址:深圳市宝安区龙井二路99号宝安区婚姻登记处二楼宝安社协办公室。正式申报的各项申请表WORD版、汇总表EXCEL版的全部电子版(无需盖章扫描),也必须于2020年4月23日中午12点前,按照“机构名称+申报扶持补贴”的命名格式,以机构名义发送邮件至指定邮箱(详见附件),逾期则视为放弃申报。
  咨询电话:27783697,赵先生。
  特此通知。
  附件:1.《宝安区社会工作人才扶持激励办法》(深宝民[2017]310号)
  2.宝安区2019年上半年社会工作人才扶持资金补贴发放名单
  3.宝安区2019年社会工作人才扶持补贴机构社工在职证明
  4.《宝安区社会工作人才扶持补贴申请表》
  5.《宝安区社会工作人才创优奖励申请表》
  6.《宝安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创优奖励申请表》
  7.《宝安区社工继续教育团队建设扶持经费申请表》
  8.《宝安区社工关怀补助申请表》
  9.《宝安区社会工作人才扶持补贴申报汇总表》
  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