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活起来”的指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中“支持深圳规划建设一批重大公共文化设施,鼓励国家级博物馆在深圳设立分馆”的要求,高质量推进龙岗区文博事业发展,我局暂定于2020年第四季度举办龙岗区客家围屋合理利用招商推介和龙岗区国家级博物馆分馆建设专家咨询两场活动,现公开征选第三方机构承办,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

  龙岗区客家围屋合理利用招商推介和龙岗区国家级博物馆分馆建设专家咨询活动

  (二)活动主题

  1.客家围屋合理利用招商推介活动

  探讨龙岗区客家围屋保护与活化模式,推介龙岗优秀客家围屋资源,助推龙岗客家围屋形成高质量、深内涵、广影响的保护活化模式。

  2.龙岗区国家级博物馆分馆建设专家咨询活动

  为确保国家级博物馆分馆建设事宜稳步推进,确定场馆的发展定位、发展方向及运营模式,通过邀请文博行业专家及省市领导进行头脑风暴,为我区国家级博物馆分馆建设出谋划策。

  (三)举办时间

  2020年第四季度(具体时间待定),共两天

  (四)活动地点

  龙岗区内

  二、服务内容

  (一)服务内容

  1.具体内容

  (1)负责活动场地的布置、租用、协调以及现场礼仪、摄影摄像记录及其他服务,并承担相关费用;

  (2)负责参与专家学者、以及围屋活化利用意向主体、村民代表等的邀请,依需安排住宿、差旅,并承担必要的住宿费、差旅费、专家费和劳务费等;

  (3)负责媒体宣传,包括现场媒体的邀约、宣传通稿的撰写等;

  (4)负责活动用车的安排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5)负责活动相关资料的编制、印刷,以及客家围屋推介活动相关介绍视频的制作等;

  (6)其他配合活动开展的相关服务。

  (二)服务要求

  客家围屋合理利用推介活动需组织文物保护或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等不少于5人,有意向有实力参与到文物活化利用的文化企业或机构不少于20家参会;龙岗区国家级博物馆分馆建设专家咨询活动需组织博物馆类等相关领域专家不少于10人参会。

  (三)服务费用

  项目整体打包,总费用不超过28.66万元,中标服务机构可按照《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体旅游活动社会赞助管理制度(试行)》自筹经费。

  (四)服务时限

  自签约起到活动结束。

  三、资质条件

  (一)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业务范围应与文化活动策划相关;

  (三)信誉良好,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由投标人在诚信承诺中作出声明),我单位亦会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查询;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或分包、转包。

  四、公告时间

  2020年10月15日至10月21日

  五、受理时间

  相关申办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1日下午6点,逾期不予受理。

  六、评选办法

  我局项目评审小组将综合投标单位的报价、方案、团队人员配备、项目经验等方面进行评选。

  七、申报材料

  (一)报价表

  (二)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

  1.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情况介绍;

  3.报价表及报价详细构成;

  4.项目方案;

  5.服务经验(如有,请提供承办同类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同类项目指古建筑、古村落活化利用服务和博物馆相关研讨工作,下同。每个项目请提供参加同类项目的人员组成类型和人数情况自证材料,如照片等);

  6.项目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成员的构成情况(提供人员名单,如承诺有古村落、古建筑和文物保护、博物馆相关领域专家参与该项目策划请单独列出并做介绍;提供过往策划较大型或高端活动情况,其中较大型活动指邀请参加人数在50人以上。);

  7.社会影响(请提供相关媒体报道,每个活动只需提供三家影响力最大的媒体的报道)

  8.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或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资料;

  9.诚信承诺书。

  以上材料一式5份按顺序排序并统一密封提交(封面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如未按要求注明,视为无效标书。材料袋须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快递或直接送达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八、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联系方式:龙岗区文物保护管理中心,0755-28948258,徐小姐。

  (二)投标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海关大厦东座1136室,收件人:骆小姐,电话28269804。

  附件:评分细则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