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区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深圳市“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荐评选工作的函》文件要求,为更好推动宝安素质工程事业,进一步营造终身学习氛围,普及终身学习理念,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现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宝安区社区教育“学习之星、学习品牌、学习团队”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名额

  1.社区教育学习之星拟评选20-30人,请各街道各推荐3-5人,区有关单位各推荐1人。

  2.社区教育学习品牌拟评选10个,请各街道各推荐2个以上、区有关单位各推荐1个。

  3.社区教育学习团队拟评选10个,请各街道各推荐2个以上、区有关单位各推荐1个。

  社区教育学习之星、学习品牌通过评选,将会分别择优推荐2-3名(个)参加全市“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社区教育学习之星评选条件

  征集通过各类继续+教育成长、成功的学习之星,全民终身学习的励志故事和典型人物。

  1.征集对象

  凡坚持读书学习、坚持参与继续教育的从业人员和社会成员均可参加推荐。

  2.征集条件

  (1)事迹感染力强。坚持终身学习理念,长期开展读书学习、持续参加继续教育,并把学习、工作、创业、创新有机结合起来,学以致用成效显著,学习精神和事迹感人。

  (2)群众认可度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单位或社区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感召力,能够有效带动周围群众广泛参与读书学习、积极参与继续教育,为奋力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质做出积极贡献。受过国家级和省级表彰者优先考虑。

  (3)体现群众性。重点面向生产、经营、管理岗位的从业人员、技术能手、新型职业农民、退役军人和基层群众中的老年人、残疾人等推荐具有较强影响力、感染力的 “学习之星”。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推荐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4)体现引领性。在坚持读书学习、积极参与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周边群众素质,在扶贫攻坚、推进各项事业创新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5)在疫情面前,做锐意进取的实干者,万众一心,守望相助,在疫情防控斗争中彰显学习者的责任与担当。

  (二)社区教育学习品牌征集范围和条件

  1.征集范围

  征集各成员单位大力发展学历继续教育,各类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包括行业、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务工人员继续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等重点人群的教育培训项目,继续教育服务城区振兴和脱贫攻坚战略、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实验区建设、学习型社会和学习型组织建设、继续教育优质资源开放共享等方面的优秀工作案例和发展成果。

  凡是利用各类教育和社会资源,依托一定场所,面向社会,有计划、持续性为广大群众提供终身学习服务,具有鲜明特色和一定学习规模,并在本地区或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具有较强示范作用的百姓终身学习活动和教育培训项目;组织推动本地或本单位教育培训工作与终身学习的项目;以及在各级各类学历继续教育、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型社会和学习型组织建设、继续教育优质资源开放共享等方面服务终身学习的优秀工作案例等项目均可参加推荐。

  2.征集条件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定位明确,有持续发展规划。学习内容健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有关要求。

  (2)组织管理规范,计划安排合理,活动组织形式多样,参与方式便捷,学习资源丰富,学习场所、服务内容相对稳定,经费有保障。

  (3)拥有一支素质高,热心服务的专家、教师和管理服务人员或志愿者队伍。

  (4)组织推动本地或本单位教育培训与终身学习的项目形成了特色品牌,受益人数多,活动范围广,百姓满意度高,社会影响大,参与学习的人数一般每年不少于2000人或6000人次,对促进全民终身学习做出积极贡献。

  (5)举办主体不限,优秀工作案例、项目启动或创建时间不少于两年。

  (6)品牌项目应有具体的项目名称、活动内容与形式、具体措施与保障,取得的成效与影响等,一般不以单位或院校名称上报。

  (7)优先推荐积极响应中央疫情防控工作总体部署和安排,创新发展互联网+继续教育,创新工作模式并积极组织线上培训学习,坚持停学不停课,积极推送最新防疫知识,服务抗击疫情工作,服务国家复工复产复课,服务国家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成绩突出的项目。

  (二)社区教育学习团队评选条件

   1.被推选的优秀学习团队须连续3年以上开展与社区教育相关内容的团队学习活动,并且成绩突出。

  2.学习团队不少于5人,学习团队要有负责人,有明确的职责和分工,每位成员在团队学习中承担不同的学习任务。

  3.有明确学习目标和学习计划,并建立知识共享的运作机制,鼓励团队成员自主学习,自我管理。

  4.善于总结经验,创新团队学习的方式,不断更新团队成员的知识结构,还要善于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学习。

  5.学以致用,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为解决工作中的难题,满足学习需求,陶冶情操,完善人格等提供智力支持。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做好申报材料

  1.社区教育学习之星报送材料

  (1)填报《深圳市宝安区社区教育学习之星推荐表》和《深圳市宝安区社区教育之星推荐登记表》各一式3份(见附表1、附表2);

  (2)每人报送照片2张(电子版,其中一张为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3)鼓励申报个人尽可能报送视频资料(视频时间3-4分钟,MP4格式),以便更好的宣传与推广学习之星的事迹。

  2.社区教育学习品牌和学习团队报送材料

  (1)填报《深圳市宝安区社区教育学习品牌推荐表》、《深圳市宝安区社区教育学习品牌推荐登记表》、《深圳市宝安区社区教育学习团队推荐表》和《深圳市宝安区社区教育学习团队推荐登记表》,各一式3份(见附表3-6);

  (2)报送近年来开展学习活动的工作总结(2000字左右)和5-8张反映学习品牌和学习团队活动的照片(电子版);

  (3)报送视频资料(视频时间4-5分钟,MP4格式),以便更好地宣传与推广学习品牌和学习团队的成果。

  (二)整理好推荐材料

  请各街道、区各有关单位认真审核把关推荐材料,候选对象、品牌、团队请按照优先次序排序,以上推荐材料纸质材料一式3份。

  四、推荐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街道、区各有关单位于9月14日(星期二)17:00前,街道办、区各有关单位审核盖章后,将申报材料电子档通过区政府协同办公网发送至区职业训练中心(城市学院)—社区教育部,纸质材料报送区职业训练中心(城市学院)202办公室(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二路122号后门岗亭)王仲刚收,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五、评审和公示

  (一)组织评审

  1.请各街道、区各有关单位对推报的学习之星、学习品牌、学习团队进行审核及考察,确定符合要求的候选对象向社会公示,经审核盖章后提交给区素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上程序可同时进行,根据街道、区各有关单位工作实际,自行确定)

  2.区素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条件和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候选人名单。

  (二)组织公示

  候选人名单通过深圳市宝安区职业训练中心(城市学院)微信平台及官网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满后,经区素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定2020年宝安区社区教育“学习之星、学习品牌、学习团队”名单。

  六、工作要求

  请各街道办、区有关单位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要求做好学习之星、学习品牌、学习团队推荐、事迹和成果宣传展示等工作并及时上报材料,并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通过评选树立一批坚持终身学习的典型,积极营造全民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切实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

  本评选活动由区素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如需咨询,请联系区职业训练中心(城市学院)社区教育部王仲刚、叶映松 29991615。

  附件:推荐登记表

  深圳市宝安区素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14日

  (联系人:王仲刚  联系电话:2999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