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9〕11号)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扩大技能人才培养规模,定于2020年8月5日起启动我区2020年企业新型学徒培养计划备案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条件

  申请参与企业新型学徒培养计划的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本市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正常经营且未被纳入失信企业名单;

  (三)重视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建立了较完善的职工培训制度;

  (四)具备与学徒培养目标相对应的企业导师、培训场地和实训设备。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8月28日下午17:00截止。

  (二)申报地点

  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坪山区政府二办404A。联系人:陈先生,咨询电话:0755-85209276,邮编:518118(支持快递邮寄)。

  (三)申报材料

  1.深圳市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企业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企业导师居民身份证;

  4.企业导师职业资格证书。

  (四)结果公布:申报结果将于2020年9月11日前公布,查询网址:http://www.szpsq.gov.cn。

  三、学徒备案

  (一)备案时间

  列入企业新型学徒培养计划的企业应当在评审结果公布之日起2个月内进行备案;

  (二)备案材料

  企业需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以下学徒培训备案材料:

  1、学徒培养方案;

  2、企业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

  3、学徒花名册;

  4、企业与学徒签订的培养协议。

  (三)备案结果

  坪山区人力资源部门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根据需要组织专家到企业实地核查评估。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不符合条件的提出整改意见。

  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当于收到整改意见即日起20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并重新提交备案材料。坪山区人力资源部门将组织第二次核查评估,合格的予以备案,不合格的不予备案。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2.坪山区2020年度企业新型学徒培养职业(工种)目录

  3.深圳市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企业申报表

  4.企业新型学徒制备案申请表

  5.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学徒名册

坪山区人力资源局

2020年8月5日

 

附件:

 

1.附件1: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2.附件2:坪山区2020年度企业新型学徒培养职业(工种)目录.docx

3.附件3:深圳市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企业申报表.docx

4.附件4:企业新型学徒制备案申请表.docx

5.附件5: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学徒名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