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第十七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以下简称中博会)将于2021年9月16至19日在广州举办,同期举办首届中小企业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为进一步提升企业参展参会成效,请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尤其是省中小企业人才培训承办单位积极发挥资源优势,组织采购企业参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洽谈企业组织范围

  请重点围绕第十七届中博会参展主要行业组织采购洽谈企业,包括但不限于智能制造和人工智能、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食品及农产品、工业互联网、工业设计、工艺礼品、时尚服饰等行业企业。

  采购企业组织的对象包括:负责企业市场规划拓展,具有一定采购意向或潜在市场开拓需求的与第十七届中博会参展行业相关联的采购人员、销售人员;负责产品研发设计或实施的研发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负责行业发展管理的管理人员、企业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等。

  二、工作要求

  (一)成立分团

  请各地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第十七届中博会各地级以上市分团,由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任团长,并指定专人负责,于8月27日前将《第十七届中博会广东省各地级以上市分团负责人信息表》(附件1)报送中博会组委会秘书处。

  (二)组织采购企业实名制预登记报名

  按照《第十七届中博会广东省各地级以上市组织采购企业计划表》(附件2)的任务要求,做好组织发动工作:

  1.各地级以上市、各有关单位分团具体负责人登录网上中博会地市管理员账户,分享采购企业邀请函(含地市专属葵花码),组织采购企业通过扫描邀请函上地市专属葵花码实名制预登记获取含唯一入场识别码的采购商电子证件(具体操作指引见附件3)。

  2.组委会秘书处将分别以9月5日、9月10日、9月15日为时间节点在网上中博会及中博会官网动态公布各地级以上市采购企业名单。

  (三)落实入场组织和信息报送

  1.按展会要求做好各地级以上市、各有关单位分团疫情防控工作。(第十七届中博会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2.各地级以上市分团分批次组织采购企业到中博会现场参观采购洽谈。

  3.每天17:00前,各地级以上市分团具体负责人须登录网上中博会填报分团采购情况(操作指引见附件4)。

  (四)考核总结

  展会结束后,组委会秘书处将以各地级以上市组织采购企业到会情况及采购情况作为总结表彰的依据。

  

  附件:1.广东省各地级以上市分团负责人信息表

     2.广东省各地级以上市组织采购企业计划表

     3.网上中博会采购商预登记报名操作指引

     4.网上中博会采购情况统计管理操作指引

     5.第十七届中博会主展期基本情况介绍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8月25日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系人:黄怡欢、杨楠,电话:020-83135852、020-83134726,

邮箱:fwtxc@gdei.gov.cn;中博会事务局联系人:罗思瑶、黄婉芬,

电话:020-83137651、020-83137602,邮箱:zbhswj_zzzs@gdei.gov.cn)

 

粤工信服务函〔2021〕19号附件1-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