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 中央宣传部办公厅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国家文化出口基地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21〕106号)要求,现组织开展第二批国家文化出口基地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文化出口单位(可以行政区或功能区名义申报)于4月8日下午5:00前,按文件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将相关资料装订成册提交到福田区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1304室,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国家文化出口基地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21〕106号)

深圳市商务局

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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