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6.01.12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实施国家“宽带中国”战略和“互联网+”行动计划,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智慧江苏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4〕103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苏政发〔2015〕9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市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加快建设,为全面建设智慧南京提供有力支撑,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目标

到2020年,总体建成“宽带、融合、泛在、共享、安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全市城区互联网宽带接入能力普遍达到1000M,农村互联网宽带接入能力普遍达到200M;全市家庭宽带普及率达到90%以上;城镇、农村宽带平均接入速率分别达到100M和50M;4G网络实现城乡全覆盖,3G/4G用户普及率超过130户/百人;高清互动电视用户占有线电视用户比例超过70%。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光纤宽带网络建设。拓宽城域网出口带宽,提升城域网综合业务承载能力。持续推进“光网城市”工程,加大老旧住宅和楼宇光纤改造力度。全光纤网络城市全面建成,农村地区基本实现光纤到户。加快麒麟科创园的国家广电骨干网江苏核心枢纽建设,基于数字化和双向化改造的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络全面建成。启动实施以光纤宽带为主的“企企通”工程,推广重点工业企业及生产性服务企业高带宽专线服务,加快推进宽带网络进企业、入车间、联设备。

(二)推进无线宽带网络建设。支持运营商优化4G网络布局和覆盖,提升移动宽带速率。进一步推动电信、广电网络运营商及相关企业在科技载体、政府机关、商贸区、餐饮场所、宾馆、银行、交通枢纽、医疗机构、旅游景区、体育场馆和公共文化场馆等公共场所建设免费、优质、安全的WiFi网络,扩大全市主要公共区域免费WiFi覆盖范围。积极推进南京市1.4G TD-LTE无线宽带政务专网建设,进一步优化网络布局和覆盖范围,提升城市综合管理保障能力。

(三)加快下一代网络建设与应用。加快推进下一代互联网(IPv6)建设,全面提升IPv6用户普及率和网络接入覆盖率。积极推动互联网企业、商业网站系统及政府、学校、企事业单位网络与业务向IPv6平滑过渡。加快推动内容分发网络向大容量、广覆盖、智能化演进,不断增强网络流量承载与分发能力。支持开展未来网络重大基础设施(CENI)项目的关键技术研究,加强相关领域产品研发和产业孵化。大力推广基于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的创新业务及相关应用。

(四)加快推动功能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国家级数据服务中心、呼叫中心、云计算中心等功能性平台落户南京,提升全市信息数据存储和服务能力。推动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等政府和社会公共信息的共享。培育一批大数据产业园区,支持具备条件的高新技术园区、开发区及大中型骨干企业建设“云+网+端”三级工业信息基础设施服务平台,为行业企业提供优质的信息化解决方案。优化工业云、企业云、政务云平台。推动电信、广电网络运营商及相关企业拓展工业大数据服务业务。鼓励中小型园区及行业企业向信息服务提供商购买专业服务。

(五)加强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市信息安全监测预警平台功能,加强对党政部门重要网站的安全监测。完善党政部门信息系统、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信息系统以及工业控制系统的安全监管。加强数据安全、工控系统安全、移动互联网安全监测管理等关键网络防护和信息安全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加强网络信息安全专家、信息安全员、专业技术人才等队伍建设,集中全市网络安全优势资源保障网络基本安全。

(六)加快推广应用信息终端和信息普遍服务。鼓励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及生产性服务企业加快信息终端设备更新换代速度。支持运营商为农村用户提供实用价优的终端、业务及资费,大力提高农村地区信息终端普及率。推动电信、广电网络运营商提高网速、降低资费,促进信息消费。进一步推进三网融合工作,实现三网融合全面普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规划引领

1.市经信委会同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和南京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等部门和单位,结合“十三五”信息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做好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信息化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的衔接,并将其相关要求纳入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2.各电信运营商、广电运营商要认真落实市政府与各自省公司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按照“十三五”信息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要求,制定本公司“十三五”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二)加强组织协调

1.市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协调,完善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建立通报机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按序时进度推进;要积极推动信息基础设施集约化建设,促进铁塔、管线等信息基础设施资源整合、开放、共享。

2.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围绕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切实帮助建设单位解决基站选址、管线铺设、拆迁补偿等可能出现的问题。各区政府要根据与市政府签订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相关工作的领导,确保责任落实。

3.加大信息基础设施与其他基本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建设推进力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引导各类住宅小区、商业(办公)楼宇、地铁、机场、车站、铁路、公路等建设项目,按照标准规范同步规划建设公共信息机房、信息网络管线、基站、室内分布系统等信息通信配套设施。

(三)加强政策扶持

1.“十三五”期间,落实省级电信、广电网络运营商南京分公司参照市内法人的地位,享受南京的有关优惠政策,支持电信、广电网络运营商、IT企业及相关单位加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鼓励其扩大在我市的相关产品设备、软件及信息服务的采购规模。

2.市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软件信息服务业专项资金等专项资金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及功能性服务平台推广应用给予适当支持。

3.经信、财政等部门要加强政策研究,共同推动信息基础设施公私合作(PPP)项目。

4.国土资源部门要积极协调落实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指标。

5.物价部门、电力单位要贯彻省相关规定,对符合用电容量、用电负荷等条件的数据中心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

6.南京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要积极协调省级主管部门,支持民营企业享受开展宽带接入网试点、移动通信转售等业务的相关政策,并鼓励我市民营资本投资参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四)营造良好环境

1.公安等部门要严厉打击盗窃、破坏信息基础设施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信息基础设施安全。

2.新建住宅小区和住宅建筑要严格执行光纤到户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落实小区红线内通信管道等配套设施建设,推进驻地网共建共享模式。对因征地拆迁、城乡建设等造成的信息基础设施迁移或损毁,严格按照有关标准予以补偿。

3.市政设施和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等所属公共设施,应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免费开放,并提供通行便利,保障公平进入,禁止巧立名目收取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等不合理费用。